停車費、電梯廣告費這些小區的公共收益歸誰所有?該如何使用?對此《民法典》明確“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屬于業主共有!比欢F實中業主真的能支配這些收益嗎?近日,江蘇消保委發布了一份調查報告。
本次小區公共收益調查采取線上問卷、深度訪談和體驗式調查等方式,涵蓋了全省十三個市的居民和物業等相關人員。結果顯示,近九成受訪者知道小區有公共收益,但清楚具體使用情況的人卻不多。目前小區的主要收益來源是停車泊位費和廣告費。33.7%的小區一年公共收益能達到10-30萬元,17.7%的小區甚至能達到30-50萬。但基本上公共區域經營和公共收益使用都由物業掌握。由業委會決定,或業主開會決定的小區占比較少。
同時有61.1%的業主認為所在小區的公共收益使用不合理,主要有“物業維修費用高于市價”“物業不公開賬目”等問題。調查結果也顯示,近四成小區一年才公布一次公共賬戶余額,13.7%的小區甚至從未公布過。對此省消保委建議,要進一步強化小區信息公開制度,完善物業企業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并鼓勵業主通過成立和參與業委會,加強對小區公共收益等工作的監督。
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監督部主任趙鑫介紹,如果小區物業沒有公示公共收益,或者業主提出要求,但是物業公司不予配合查看賬目。那么,一是可以明確要求,因為這是有相關規定的,明確要求物業公司提供賬目公開;第二個可以到相關部門投訴舉報。
(江蘇廣電總臺·融媒體新聞中心記者/郭藝 顧嘯云 編輯/胡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