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泰州靖江一處路口發(fā)生一起電動自行車與汽車相撞的事故。由于電動車違規(guī)闖紅燈,騎車男子需要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當天早上7點半左右,一輛直行電動車在途經路口時,不顧已經亮起的紅燈,加速通行。隨后與一輛由南向北行駛的汽車發(fā)生猛烈碰撞。
泰州靖江市公安局交警大隊事故中隊民警陳炳華說:“由于輕便二輪摩托車闖紅燈的違法行為導致本起事故發(fā)生,我們認定該駕駛人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遺憾的是,電動車駕駛人經搶救無效,不幸身亡。
民警提醒市民,在參與交通的過程中,一定要遵守交通規(guī)則。行至紅綠燈路口要按紅綠燈的指示通行,寧等三分不搶一秒。珍惜生命,事故往往就發(fā)生在一瞬間。
(武思思 泰州臺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