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事自動售貨機里銷售的香煙已下架處理。人民網記者 王繼亮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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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蘇州5月18日電(記者王繼亮) 5月17日,《人民日報》刊登江蘇昆山讀者來信,反映當地陸家鎮星圃路一些工廠門口自動售貨機違規銷售香煙。“這些自動售貨機完成付款即可取貨,無法區分使用者的年齡,也就不能阻止未成年人前來購煙。”讀者希望監管部門加強檢查。目前,昆山市煙草專賣局已對相關業主進行約談,昆山市市場監管局也已立案調查。
17日下午,人民網記者趕至事發地探訪,共發現3臺涉事自動售貨機,香煙已被下架處理。18日,記者從昆山市煙草專賣局了解到,該局對《人民日報》讀者來信反映的情況高度重視,在見報當日上午即召開專題會研究處置方案,同時成立專辦小組,聯合陸家派出所、市場監管局陸家分局實地調查,確認陸家鎮星圃路21號、48號、88號3處設置了自動售貨機,均系江蘇森鑫科盛實業有限公司投放。
據昆山市煙草專賣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業主方雖持有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但其經營場所為昆山市開發區慶豐西路169號4號房,煙草銷售行為不得脫離該經營場所。對其在自動售貨機銷售香煙的行為,昆山市市場監管局將以無證經營實施處罰。
我國《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第四十條明確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得利用自動售貨機銷售煙草制品。”據了解,昆山市煙草專賣局現已聯合該市市場監管局、市公安局、市檢察院、市綜治辦召開自動售貨機專項整治推進會,商討制定出臺專項整治行動方案,采取多部門聯合執法、宣傳引導和行政管理相結合等舉措,加強對自動售貨機售煙行為的監管力度,依法打擊向未成年人銷售卷煙的違法行為,切實保護未成年人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