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揚州市民反映,在一些寫字樓、公寓的大廳里的自動售貨機里不僅有飲料和方便食品,還賣起了香煙。對未成年人完全不設防。情況果真如此嗎?記者展開了調查。
根據市民提供的信息,記者來到某寫字樓,看到擺放在大廳的自動售貨機里果然有香煙售賣。根據提示,記者掃碼支付后,成功買到了一包香煙。整個過程,自動售貨機沒有核實購物者年齡等信息,這意味著未成年人也可以輕而易舉地通過這種方式購買到香煙。隨后,記者在其他寫字樓大廳發現自動售貨機里同樣也有香煙售賣。那么,是誰在管理這里的售貨機呢?
寫字樓大廳工作人員表示自己清楚,需要去詢問物業。
由于無法得知售貨機的主人,記者隨后聯系了揚州市邗江區煙草專賣局,兩名稽查人員很快趕了過來。稽查人員表示,根據規定,自動售貨機里不得銷售煙草制品。這一做法已經涉嫌違法。隨后,他們找來物業工作人員。
揚州市邗江煙草專賣局專賣稽查中隊負責人王震說:“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了不允許向未成年人銷售煙酒,但你這個沒法識別身份。自動售貨機是不允許銷售卷煙的。”
通過物業提供的聯系方式,稽查人員跟擺放售貨機的商家揚州某貿易有限公司負責人取得聯系。
揚州某貿易有限公司負責人認為,自動售貨機純粹放點零食、飲料沒有搞頭,本著“為民服務”,且香煙也掙不到幾個錢。
王震說:“從現狀來看,該公司沒有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下一步我們將聯系工商部門對其進行取締。”
稽查人員表示,接下來他們將展開摸排,對違規企業進行查處,杜絕違法現象。
(黃慶 李明洋 揚州臺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