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聽取《省政府關于2020年民生實事項目實施情況的報告》并開展工作評議,在評議會上,常委會委員和列席的人大代表們提出了科學確定民生實事、細化標準增強實效性等多項意見。記者從正在召開的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上獲悉,2021年民生實事辦理中,省政府迅速落實相關意見,確保民生實事辦理落地見效。截至4月底,部分民生實事已經提前完成。
2021年省政府對今年的民生實事細化為了15類52件。根據省政府反饋報告,經過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2021年省政府15類52件民生實事項目開局良好、進展順利。截至4月底,“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省定最低標準提高到每人每月173元”“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財政補助最低標準提高到每人每年610元”等年度提標任務已基本落實,“實現設區市老年大學全覆蓋”“新增20家護理院”“實施新改建農村公路1500公里,改造橋梁500座”“法律援助覆蓋人群達到8萬人”“建設5000個事實孤兒‘夢想小屋’”等民生實事提前完成序時進度,其他實事也在有力有序落實。
為了保障民生實事辦到位,省政府綜合施策,加大民生實事項目資金保障力度。2021年,全省民生支出預算10861億元、增長0.4%,占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的76.7%。一季度,全省一般公共預算支出完成3480.65億元、增長9.1%,其中,民生支出完成2710.06億元、增長11.1%,增幅同比提高10.8個百分點;占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比重為77.9%,較上年同期提高1.4個百分點。
下一步,省政府還將更加主動接受監督,通過定期報告進展情況、聘請人大代表擔任監督員、邀請人大代表和社會各界共同監督檢查等方式,進一步把民生實事辦實辦好、辦出成效。(記者 石小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