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調查發現,北京一些路段標識標線存在維護不及時、設置可優化、部分路段“盼”標線等問題,導致市民在駕車出行時,經常出現逆行加塞頻發、路口頻現急剎等危險情形。從過往新聞報道能夠看到,類似情形在其他城市道路上同樣上演,其潛在危害和治理疏漏不容無視。
相對路面的整潔、寬闊和平坦,道路標線對交通安全可謂“畫龍點睛”。標線最直接的作用,就是明確道路功能的分區,為步行、駕車等出行人群提供依據,是“畫在地上”的交通規則。作為道路基礎設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它和交通信號燈、地面立體標識緊密配合,共同維護道路安全、服務公眾出行。標線假若存在大大小小的問題,路面交通就會因此陷入無序,這會大大降低人們出行的舒適程度。車輛穿行馬路,缺乏標線的指導約束,道路安全便只能指望人們“自覺”。路人司機各行其是,會給道路交通安全埋下巨大隱患。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的設置應當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的要求和國家標準,并保持清晰、醒目、準確、完好。但是,在道路標線問題上,不管《公路法》,還是《道路交通安全法》,都未明確規定公路交通標識的管理主體,以及誰來規劃實施,誰來管理維護。道路鋪設、修整和養護,主要由市政路政部門負責完成,按道理來說,道路標識也是路面設施,同樣應歸其設置劃線,但道路標識又牽涉交通出行問題,如何能優化路面通行效率,改善局域交通秩序,顯然交通部門的中肯建議,才能更兼顧路面使用的實際。
如今道路標識存在的諸多問題,多源于這種配合溝通的不暢、責任分工的模糊。有的道路是在最初的施劃階段,缺乏必要的工作協調聯動,導致存在不合理的標識,未能得到及時糾正。道路出現損壞進而養護本是自然而然的過程,然而有的標識被車輛反復碾壓,磨損得斑駁不清,最終只剩下“禿然”的路面,卻長期“無人照護”,有的修補舊有路面修補,標識被遮蓋后,則未能及時更新添補。
相比這些,道路標識的不盡合理之處,也給出行人群造成較大的困擾。比如有的地面標識無法配合立體提示牌,不能及早向車主發出提示,導致車主在變道或掉頭時缺乏準備;有的標識互相矛盾,使得車主倍感困惑,操作車輛時猶豫不決,嚴重干擾道路通行效率,這和標識設置的初衷可謂背道而馳。前段時間,廣東佛山高速路口驚現大量罰款,最終問題就指向路段標志標線設置的不合理。
標識標線的簡潔、清晰和明確,攸關重大,只有及早發現、盡快優化,才能避免潛在交通安全隱患,提升出行人群交通體驗。不管是在道路施劃階段,還是道路養護升級時,相關責任部門都應細化工作,不管誰來做,都不能變成沒人做、沒人管。如果部門責任分工逐漸得以明確,便能由責任主體牽頭,加強巡視、糾正和道路標識更新等工作。此外,要重視廣大行人和車主的反饋建議,他們是對道路標識最敏感的群體,通過他們,有關部門加強跟進、科學研究,便能及早解決這些“小問題”。(白毅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