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敬華:依法推進鄉村全面振興 加快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
本報訊 (記者 顏穎) 9月10日,省委、省政府召開學習貫徹鄉村振興促進法座談會。省委副書記張敬華參加會議時強調,要堅定不移對表對標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三農”工作重要論述,深入貫徹鄉村振興促進法,依法依規推動“三農”發展,確保我省鄉村振興和農業農村現代化走在全國前列。副省長潘賢掌主持會議。
張敬華指出,鄉村振興促進法全面總結了近些年我國“三農”工作的法治實踐和工作實踐,把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三農”工作重要論述、中國共產黨農村工作條例明確的重要政策舉措,通過立法形式轉化為法律規范,為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做好新階段“三農”工作提供了重要法治遵循。我們要以鄉村振興促進法實施為契機,系統梳理、全面落實黨中央關于鄉村振興的部署安排,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強法治意識,依法推動鄉村振興戰略走深走實。
張敬華強調,貫徹落實鄉村振興促進法,要突出“系統性”,統籌推進產業振興、人才振興、文化振興、生態振興、組織振興,推動城鄉融合發展,逐步邁向共同富裕。要突出“實效性”,聚焦重點領域、關鍵環節,推動解決糧食安全、耕地保護、種業振興、鄉村產業發展、農村人才培養、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等重點難點問題。要突出“主體性”,堅決維護農民主體地位、保障農民合法權益,充分調動農民參與鄉村振興的積極性、創造性。要突出“協同性”,牢牢掌握黨對農村工作的領導權,全面落實五級書記抓鄉村振興領導責任,同時要積極支持和配合人大、政協開展地方立法、執法檢查、專題協商,形成推動鄉村振興的強大合力。
潘賢掌在會議結束時強調,鄉村振興促進法是在進入新階段、開啟新征程,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的時代背景下制定出臺的,是我們抓好“三農”工作的重要法治保障。各地各部門要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三農”工作重要論述,深研細讀、全面落實鄉村振興促進法各項條款,加快推動鄉村產業、人才、文化、生態、組織全面振興和城鄉融合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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