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專門立法保護雨花臺烈士陵園:合理劃定健身活動范圍
交匯點訊12月30日,南京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四次會議全票通過《南京市雨花臺烈士陵園保護條例》。該條例將按照法定程序報省人大常委會會議批準后頒布實施,這意味著全國首部保護具體烈士紀念設施的“點上立法”即將進入實施階段。
作為新中國建成最早、規模最大的國家級烈士陵園,雨花臺烈士陵園分為雨花臺和望江磯兩個陵園區域。其中,位于雨花臺的烈士陵園區域為第三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烈士群雕像、烈士紀念碑、紅領巾廣場、忠魂亭等紀念設施,是南京傳承紅色基因的重要標志和象征。“通過立法加強對烈士陵園的整體保護,消除或逐步解決烈士陵園及周邊不利安全的因素,既是陵園保護的現實需要,也是傳承和弘揚雨花英烈精神的法治需求。”南京市人大常委會新聞發言人、研究室主任王利民表示。
為此,南京市人大常委會把制定《南京市雨花臺烈士陵園保護條例》列入2021年立法項目。南京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員姚正陸告訴記者,立法過程中進行了高頻次、多形式、廣范圍的立法調研,就是為了創制一部專門傳承和弘揚雨花英烈精神的“精品良法”。
二審表決通過的條例建立了不少特色鮮明的保護制度。一方面,條例規定對雨花臺烈士陵園實行分級保護制度,根據保護范圍內英雄烈士紀念設施不同特征,分三個層次予以保護:北殉難處、西殉難處、東殉難處、知名烈士墓的本體區域,只能開展必要的保護工程;烈士群雕像、烈士紀念碑等中軸線紀念建筑群的本體區域,只能開展必要的保護、管理、展示工程;保護范圍內其他區域,只能開展必要的環境修復、與文物相關的展示、管理工程。另一方面,條例要求加強陵園自然生態環境保護,規定中軸線紀念建筑群、北殉難處、西殉難處、東殉難處和知名烈士墓區域確需砍伐、更新樹木的,應當經市政府批準。
條例還創建了特別保護制度,規定紅領巾廣場、共青團路和忠魂亭由少先隊員、共青團員和共產黨員以捐贈、義務勞動等方式建造,是傳承紅色基因的重要標志和象征,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變更其名稱和用途。記者注意到,條例還鼓勵少先隊和共青團的基層組織爭創以雨花英烈英名命名的榮譽。
雨花臺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卞艷艷當年曾參與紅領巾廣場建設捐款活動,對雨花臺有著深厚感情的她表示,這里不僅是緬懷先烈的地方,現在也是市民游客休閑健身的地方,希望條例能夠兼顧兩者。她的期望在二審通過的條例中得到了體現。條例規定,陵園管理機構應當根據雨花臺烈士陵園景觀資源分布狀況和周邊居民休閑健身需要,在英雄烈士紀念設施以外的區域合理劃定活動范圍,并指定時段。
姚正陸說,雨花臺烈士陵園坐落在雨花臺風景名勝區內,既是英烈紀念地,又是南京市民日常休閑生活的生態公園和城市客廳。這樣的修改讓立法既凸顯了英烈保護,也關照了民生需求,統籌平衡了兩種關系,體現了法條的剛性約束與柔性調整相結合的特點。
交匯點記者 陳月飛
通訊員肖日東尚世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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