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多人因瞞報行程、違反防疫規定被處罰
人民網南京3月16日電 (張玉峰)近期疫情多發頻發,防控形勢復雜嚴峻。但少數人不遵守防疫要求,隱瞞個人行程,不配合流調等情況仍有出現。日前,江蘇警方查處多起妨害疫情防控違法行為,部分人員隱瞞行程或未按要求落實疫情防控措施相繼被立案偵查。
故意隱瞞行程軌跡
3月15日,無錫市公安局新吳分局通報,無錫一男子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被立案偵查,并追究刑事責任。無錫市人民醫院在核酸檢測中發現李某旭(男,48歲,現住新吳區,目前己被隔離治療)檢測結果呈陽性。經調查,近日,李某旭兩次駕車往返上海,未主動向所在社區報備,在“門鈴行動”期間也未向核查人員主動報告,且未按照無錫市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指揮部發布的第78號通告要求落實居家健康監測,仍多次外出,致使新冠肺炎有傳播危險。李某旭的行為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無錫市公安局新吳分局已對其立案偵查,并追究刑事責任。
違反規定參加打牌、餐飲、娛樂等聚集活動
3月7日,南通市海門區公安局城東派出所接群眾舉報稱,在東風新村某棋牌室內有人聚眾賭博。接警后,民警迅速前往處置,現場查獲涉賭人員4名。經查,參與賭博的4人因賭資未達到處罰標準,民警對4人進行了批評教育。經營者徐某違反《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號通告》中“所有棋牌室、麻將室一律暫停開放”的規定,民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依法對徐某處以200元罰款的處罰,并要求該棋牌室暫停營業。
在連云港贛榆區,5名男子違規聚眾打麻將被處罰。3月6日13時許,贛榆公安分局海頭海防派出所接到群眾舉報,稱在海前村一路邊店內有人違反疫情防控規定聚眾打麻將。接報后,民警迅速前往查處,將五人傳喚審查。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贛榆警方依法對祁某等5人拒不執行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發布的決定、命令的違法行為分別作出警告處罰。
疫情期間違規擅自營業
連云港海州區某企業疫情防控期間違規生產作業被查處。3月10日,海州公安分局洪門派出所民警在洪門工業園疫情防控檢查時,發現園區內一家公司的熔煉車間在疫情管控期間仍然違規生產作業,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海州警方依法對該公司負責人拒不執行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發布的決定、命令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200元處罰。
3月14日,揚州市江都區真武鎮振興中路某足療店違反規定私自營業,揚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對該足療店依法查處并對該店負責人王某某予以行政處罰。在宿遷市泗洪縣,某美術培訓機構未執行暫停營業等疫情防控規定,仍開展線下集中培訓,培訓機構負責人唐某被依法行政處罰。
未執行“戴口罩”“測體溫”等疫情防控措施
3月15日,揚州邗江區昌建廣場沿街某煙酒店未按規定對顧客進行體溫監測、掃“揚城掃碼通”。揚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對該煙酒店依法查處并對該店當班店員吳某某予以行政處罰;儀征市大儀鎮振儀路某生活超市未按規定要求進入超市人員掃“揚城掃碼通”,儀征市公安局對該超市依法查處并對該超市防疫工作人員董某某予以行政處罰;生態科技新城杭集鎮三星路某奶茶店未按規定要求進店人員掃“揚城掃碼通”,揚州市公安局生態科技新城分局對該奶茶店依法查處并對該店法定代表人徐某某予以行政處罰。
此外,宿遷查獲一例偽造核酸報告案件。當事人曹某為逃避宿遷市宿豫區某卡口的疫情防控檢查,使用變造的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報告企圖蒙混過關,結果被當場查獲,曹某被依法行政拘留。
編造虛假疫情信息
3月14日下午,泰興市公安局燕頭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發現,一小區業主在其業主微信群里發布不實消息,民警立即開展調查。經查,當天下午3時許,周某在未經核實的情況下,將自己在網上看到的視頻發到其所在的小區業主微信群中,并在群內虛構稱,此視頻系疫情期間發生在泰興某小區的一起小孩因上網課問題引發的跳樓事件。這一不實消息隨后被轉發至其他微信群,產生了不良社會影響。周某的行為已構成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目前,公安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依法對其行政處罰。
在連云港灌南縣,2名男子網上發表涉疫虛假言論被處罰。3月10日,灌南縣男子劉某、張某分別通過某短視頻平臺發表虛假言論,引起當地網友恐慌,公安機關經查證屬涉疫虛假信息,灌南警方依法對劉某、張某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的違法行為作出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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