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發布通告要求落實城區全員核酸檢測“應采盡采”
關于強化落實城區全員核酸檢測“應采盡采”要求的通告(第102號)
核酸檢測是精準防控的有效手段,也是廣大市民自我保護的重要防線。3月30日,我市出現外市關聯疫情以來,廣大市民積極配合支持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按要求主動接受核酸檢測,為我市疫情防控大局作出了應有的貢獻。但經過結果研究,發現仍有少數市民未按規定進行核酸檢測,存在疫情傳播風險。為實現“應采盡采、不漏一人”的檢測目標,盡快恢復城市正常運轉,現將有關措施通告如下:
一、市疫情防控指揮部將下發未按規定完成核酸檢測的人員名單,各地要及時核查人員名單并組織相關人員補做核酸檢測(采樣時,須使用東軟或靈錫系統)。
二、下列人員須立即接受核酸檢測:
1、3月30日以來,城區范圍內未接受過核酸檢測的人員;
2、3月30日以來,錫山區、惠山區、濱湖區范圍內,未全部參加前三輪全員核酸檢測的人員;
3、3月30日以來,市外來錫返錫人員入錫后未接受過核酸檢測的人員。
三、市疫情防控指揮部將于4月8日起對仍未補做核酸檢測的上述人員,通過門鈴碼作紅色警示提醒,嚴格限制其進入市內各類市場主體和公共場所,并視具體情況,追究其法律責任。
四、要壓緊壓實各方責任。各地要嚴格履行屬地責任,加強督促管理,盡快核查見底;行業主管部門要嚴格落實監管責任,強化行業監督檢查;全市各類市場主體和公共場所要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嚴格查驗進入人員門鈴碼。凡履行防控主體責任不力、執行防控措施不到位、落實防控要求不嚴格,導致人員管理疏漏的,將嚴肅追責。
五、主動配合核酸檢測是每位公民的法定義務,對納入核酸檢測范圍的人員,有抗拒、逃避、拒絕參加核酸檢測并造成嚴重后果的,將按照《無錫市疫情防控第101號通告》要求,依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當前疫情防控形勢仍然嚴峻,請廣大市民全力支持配合核酸檢測工作,人人響應、人人參與、人人自律,共同守護我們的家園。廣大黨員干部要發揮示范帶頭作用,主動落實個人防控責任,積極發動親屬及身邊其他人員支持配合。強化社會監督,鼓勵市民對疫情防控措施執行不嚴的行為投訴、舉報,攜手筑牢全市疫情防控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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