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原衛生局黨委書記、局長顧弘慶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已退休近8年
人民網南京5月27日電 (楊維瓊)根據江蘇省泰州市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泰州市委批準,泰州市紀委監委對泰州市原衛生局黨委書記、局長顧弘慶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顧弘慶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毫無規矩意識、紀法意識,與他人串供,偽造證據,訂立攻守同盟,對抗組織審查;官商不分,違規收受禮金,借用管理服務對象的錢款、車輛;貪圖私利,在分配、購買住房中侵犯國家利益;以權謀私,退而不休,利用職務便利,或者利用本人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企業征地搬遷、工程項目承接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顧弘慶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職務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十九大后仍不知恥、不知止,情節嚴重、性質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泰州市紀委常委會市監委會議研究并報市委批準,決定給予顧弘慶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簡歷顯示,顧弘慶,男,漢族,1954年11月出生,江蘇泰興人,大專學歷,1971年1月參加工作,1985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1年1月起先后在泰興砂輪廠、泰興縣泰興鎮政府等單位工作;1991年4月任泰興縣(市)泰興鎮副鎮長;1994年3月任泰興市泰興鎮黨委副書記、副鎮長;1996年1月任泰興市泰興鎮黨委副書記、鎮長;1998年2月任泰興市泰興鎮黨委書記、鎮長;1999年1月任泰興市泰興鎮黨委書記;2001年3月任泰興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2002年11月任泰興市委常委,市政府黨組副書記、常務副市長;2007年11月任泰州市衛生局黨委書記、局長;2012年8月任泰州市衛生局黨委書記;2013年2月任泰州市衛生局調研員;2014年11月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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