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現有自然濕地600多萬畝 將納入“三區三線”劃定
本報訊 (記者俞慧娟 通訊員盧紅光)6月1日起,我國首部專門保護濕地的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濕地保護法》正式實施。濕地保護法確立了“保護優先、嚴格管理、系統治理、科學修復、合理利用”的基本原則,明確了濕地保護的監督檢查和法律責任,以法律的高度和硬度,推動濕地的系統保護和可持續利用。
我市是全省濕地資源的“大戶”,這與南通濱江臨海的獨特區位、水網密布的資源稟賦密切相關。在全國第二次濕地資源調查中,我市共調查發現3類12型濕地、面積近700萬畝,其中自然濕地600多萬畝,位列全省第2位。據統計,全市濕地植物有20科56屬74種,鳥類228種,魚類476種。其中屬中澳候鳥保護協定的鳥類32種,屬中日候鳥保護協定的鳥類75種,被列入《中國瀕危動物紅皮書》的鳥類9種。
近年來,我市始終堅持生態優先、保護優先的原則,以保護濕地生態系統為目標,重點推進長江濕地、濱海濕地等生態修復和綜合治理。經過多年保護和發展,截至目前,我市現有長江濕地、濱海河口濕地及省級濕地公園等省級重要濕地4處,面積105.45萬畝;全市建有濕地省級自然保護區1個、省級濕地公園2個、濕地保護小區27個,濕地保護率達48.5%。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人表示,我市濕地資源豐富,保護和管理責任重大,做好濕地保護管理工作事關全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和生態安全穩定大局。濕地保護法的出臺,為做好新時期濕地保護管理工作提供了重要保障和根本遵循。
下一階段,全市將在國土“三調”成果的基礎上,進一步摸清濕地“家底”,全面開展濕地資源監測調查與評價,將濕地保護工作納入“三區三線”劃定、國土空間規劃范疇,積極探索濱海濕地保護與利用的有效模式,合理規范利用濕地資源,促進區域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同時,加大濕地保護法宣傳普法和濕地保護監督執法力度,嚴肅查處破壞濕地、違規占用濕地等違法行為,守護好“地球之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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