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臺促消費“23條”,江蘇有何深意?
交匯點訊 近日,江蘇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釋放消費潛力促進消費加快恢復和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實施意見》是在怎樣的背景下出臺的?提出了哪些政策舉措?又有哪些亮點特色?
面對“三重壓力”,釋放消費潛力
消費是江蘇經濟發展的“主引擎”和“壓艙石”。2021年,全省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首次突破4萬億元大關,穩居全國第二。今年以來,面對需求收縮、供給沖擊、預期轉弱“三重壓力”,疊加新冠肺炎疫情等超預期因素,江蘇消費持續恢復、快速增長的勢頭受到干擾和抑制。1-5月,全省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同比下降4.7%,低于全國3.2個百分點。全省消費結構保持優化升級的同時,居民消費能力和意愿有待增強,優質產品和服務供給能力有待提升,流通循環和消費環境有待優化。
4月20日,國務院辦公廳出臺《關于進一步釋放消費潛力促進消費持續恢復的意見》,要求綜合施策釋放消費潛力。根據江蘇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會同省有關部門認真學習貫徹國務院辦公廳意見精神,結合江蘇實際和《江蘇省“十四五”消費促進規劃》等規劃和政策文件要求,起草形成《實施意見》。
5方面23條政策舉措
《實施意見》按照長短期結合、穩定當前消費、綜合施策釋放消費潛力、暢通國內大循環的要求,提出了5方面23項重點舉措。
促進市場加快復蘇,充分激發和釋放消費需求。全面恢復商業場所正常經營,持續開展消費促進系列活動,全面激活餐飲文化旅游體育消費,鼓勵汽車、家電等大宗消費。
持續穩市場預期,進一步增強消費潛能動力。圍繞保市場主體精準施策助企紓困,完善基本消費品保供穩價機制,穩就業促增收提升消費能力,合理增加公共消費。
把握消費升級趨勢,全力打造品質消費新高地。提升新型消費供給能力,加快發展綠色消費,培育壯大健康養老托育家政服務消費,充分激發縣鄉消費潛力,多渠道增加優質消費供給,完善消費品流通體系,高質量推進消費載體平臺建設。
優化消費市場環境,加快建設放心消費新生態。破除消費市場壁壘障礙,加強消費領域執法監管,加快完善消費維權機制,健全完善標準體系。
強化政策制度保障,夯實消費高質量發展基礎。強化財稅支持,優化金融服務,強化用地用房保障,壓實各方責任。
聚焦堵點、難點、痛點
此番《實施意見》出臺,有哪些亮點與特色?記者從江蘇省發改委了解到,具體有四大特點。
長短結合、遠近兼顧。針對短期疫情沖擊影響,多措并舉激活消費市場,引導釋放消費需求,穩住餐飲、文旅、汽車、家電等消費基本盤,促進消費加快恢復。針對中長期制約消費的體制機制障礙,通過穩市場主體、穩就業促增收、增加公共消費、優化市場環境、強化政策支持等,進一步推動解決“堵點”“難點”“痛點”問題,持續改善居民消費預期。
對標對表、增量加勁。對照國務院穩經濟33條、國務院辦公廳意見等政策文件要求,加快將既有決策部署落實到位,同時又根據形勢變化和我省實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如在紓困助企方面,進一步擴大階段性社會保險費緩繳、房屋租金減免等政策覆蓋范圍,因地制宜推進實施住房公積金緩繳、水電氣優惠、寬帶專線降費、紓困幫扶等政策措施。
供需聯動、協同發力。堅持從供需兩側協同發力,促進供需更高水平動態均衡。在需求側,通過全面恢復經營場所、舉辦促消費系列活動、給予政策獎補等多種方式,激發和釋放消費需求。在供給側,瞄準消費提質升級趨勢,增加和優化消費產品服務供給,暢通和拓寬供給渠道,打造品質消費新高地。
補齊短板、夯實基礎。聚焦消費領域短板弱項和體制機制層面問題,加快推進新型消費場景、縣域商業體系、商貿物流體系等消費基礎設施和服務環境建設,鼓勵打造鄉村生活綜合體、一刻鐘便民生活圈、高品位步行街、特色消費集聚區、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和區域消費中心等多層次消費載體平臺,強化組織領導和要素保障,夯實消費高質量發展基礎。
新華日報·交匯點記者 沈佳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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