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出臺最新學籍管理規定 鼓勵普通高中與中等職業學校學生互轉
2023年02月06日08:27 | 來源:人民網-江蘇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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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南京2月6日電 日前,江蘇省教育廳發布最新《江蘇省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規定》,對江蘇義務教育和普通高中學生學籍管理做出最新要求。新規將于2023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5年。
本次修訂對學生轉學的相關規定進行了完善。對于實行多校劃片的區域,同一片內不得轉學;規定“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已達到當年計劃招生數的,不得安排學生轉入”,防止民辦學校超計劃違規招生;對于省外不同學制學校學生轉入江蘇的,按照一至九年級進行對應,不得變更就讀年級。從嚴控制普通高中階段轉學。對于在本省參加中考未達到規定分數沒有被錄取,到外省就讀普通高中的不允許其轉回本省普通高中就讀;對于未達到當年學校普通班錄取分數線就讀國際課程班的,不允許其轉入普通班。鼓勵普通高中與中等職業學校學生互轉。進一步搭建普職融通立交橋,明確普通高中二年級以上學生轉入中等職業學校的,僅限轉入二年級第一學期,并補學中等職業學校缺修課程。中等職業學校學生轉入普通高中的,中考成績須達到轉入學校當年錄取分數線,并須補學相應的缺修課程。
在學生休復學方面,新規簡化了材料要求。對于因傷病休復學的不再要求提供醫學診斷證明,只需提供二級以上醫療機構病歷、診斷報告或其他有效材料即可。休學期滿的,可根據學生本人要求隨原年級就讀,也可到下一年級就讀。提前復學的,原則上隨原年級就讀。
關于學生畢業,義務教育段特殊教育學校、特教班、隨班就讀等特殊學生由學校認定畢業成績。高中階段畢業相關條件與國家新要求相統一。此外,本次修訂明確,學校對違反校紀校規的學生堅持以正面教育為主。義務教育段學校處分情況不記錄進學籍檔案,不得開除未成年學生或勒令其退學。
(責編:周夢嬌、唐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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