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頂樓能送公共露臺?泰州一樓盤花式促銷引紛爭
“我是泰州市海陵區書香名邸二期36號樓業主,1101、1102、1104頂層的業主將樓頂砸通,重新進行澆筑,瓜分樓頂公共區域……”不久前,泰州市民徐女士致電本報有事找紫牛欄目,反映同棟樓有業主涉嫌違建,當地城管、住建等部門接報后相互推諉,事情遲遲得不到解決。
樓頂上砸出一個大“窟窿”
書香名邸樓盤位于泰州市海陵區濟川路北側,分一期二期,二期建設晚于一期。在徐女士的指引下,記者從二期的東門進入,通過電梯登上36號樓的樓頂。樓頂已處于半封閉狀態,四周立有框架,框架上方筑有圈梁,樓頂上方幾乎全被“封頂“。最東側位置下方對應的是1101室,一個碩大的窟窿赫然出現在記者眼前,透過窟窿可以看到1101室內部結構。
“窟窿是戶主砸的,改造后,通過旋轉樓頂可直通樓頂,公共露臺就成為他家的了。”徐女士告訴記者,樓頂本身就建有框架結構以及圈梁,頂樓戶主只要自己將樓頂砸個窟窿,上方再封個頂,就可以平白“多”出大幾十個平方。公共區域成為部分人的“私人領地”后,其他住戶就不可以登頂活動了,比如不能在樓頂曬被子,維修太陽能設備也變得不方便,等等。她和其他幾個業主就此事反映給當地城管和住建部門,但他們相互推諉,問題幾個月都沒有解決。
銷售人員銷售的賣點
記者聯系上書香名邸二期的物業管理公司,該公司一名負責人接受記者采訪時說,他們是兩個月前接到投訴的,隨即對部分業主進行勸阻,但由于物業沒有執法權,只能搜集證據,再向有關部門進行報告。該負責人告訴記者,據他所知,樓頂層業主買的房子,房價比其他同面積房子貴三四十萬,房產商應該對他們有所承諾。
改造是否屬違建遲遲沒結果
書香名邸樓盤尚未清盤,目前仍在銷售。記者以購房者的身份來到樓盤銷售處,在經過相關登記后,銷售人員熱情地向記者推銷起來。在記者明確對二期頂樓房子感興趣后,銷售人員表示這樣的房子有,還可以贈送樓頂公共露臺。該銷售人員繼而明確,樓頂公共露臺沒有產權。
海陵區城管局防違辦負責人接受記者采訪時說,接到書香名邸二期36號樓業主投訴后,他們第一時間到了現場,經過確認,“改造”行為發生在樓頂公共區域,按照《泰州市城市管理辦法》,應該屬當地住建部門管轄,住建部門牽頭后,他們積極配合。至于改造行為是否屬違建,也有待住建部門認定。
海陵區住建局負責處理此事的部門系城市更新中心物管科。該部門負責人說,他們接報后,以改變了房屋原有外立面為由,于9月2日對36號樓1101、1102、1104三戶下達了《違規行為整改告知書》,并要求限期整改。三戶沒有在規定時間內整改,他們準備再下達第二份告知書。至于“改造”是否屬違建行為,目前還沒有確定。他們將聯絡城管等部門,于近期聯合執法。
記者了解到,書香名邸二期頂樓“改造”并非36號樓獨有,其他樓棟也有發生。海陵城管相關負責人表示,問題的“根子”出在開發商那里,從樓頂“改規劃”建框架結構,到售房時許諾贈送公共露臺,目的就是想讓頂樓易于銷售并賣出好價錢。目前,默許頂樓業主獨享公共露臺,對其他業主不公平,對于事件的后續發展,紫牛記者將持續關注。(王國柱)
來源:揚子晚報/紫牛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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