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首次專門發文加強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
江蘇省委組織部、省委社會工作部等七部門近日聯合印發《關于加強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的16條措施》(以下簡稱“16條”),從健全職業體系、加強人員配備、提升素質能力、完善管理考評、強化激勵保障、加強組織推動等6個方面提出16條具體舉措。這是江蘇省級層面第一個關于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的專門政策文件,著力完善“選、育、管、用、退”制度機制,推進社區工作者隊伍職業化、專業化、規范化發展。
統一“三崗十八級”,5年后持證社工超六成
加強新時代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打造一支政治堅定、素質優良、敬業奉獻、結構合理、群眾滿意的社區工作者隊伍,對于加強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16條”規定社區工作者職業范圍,社區工作者主要包括社區黨組織成員、居民委員會成員中的專職人員,通過縣級及以上組織的社區工作者考試聘用,以及經縣級黨委組織、社會工作部門認定的其他就業年齡段全日制社區專職工作人員。
江蘇建立全省統一的“三崗十八級”崗位等級,社區工作者崗位分為正職、副職和一般工作人員三類,一般工作人員為1—12級,副職為4—15級,正職為7—18級。
“規范設置崗位等級,有利于各地科學制定社區工作者崗位和對應等級,以及相應的薪酬體系。崗位等級隨崗位晉升、社區工作年限增加、職業水平提高等相應提升,進一步完善社區工作者職業發展體系,也有利于暢通人才流動通道。”江蘇省委社會工作部基層政權和社區治理處負責人說,江蘇還將建立省內流動互認機制,探索專業技術資格評價機制,構建符合社區工作者特點的職業發展路徑,讓社區工作者看得見職業前景、增進職業認同、堅定職業選擇。
“16條”明確,按照每萬城鎮常住人口擁有18人的標準配備社區工作者,由市級統籌調控總量、縣級實行員額管理、街道(鄉鎮)集中管理、社區統籌使用,明年底前以縣級為單位全面達標。今后5年目標是,取得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證書人數占比達到60%以上,大專以上學歷人數占比達到90%以上,培養省級社區治理領軍人才不少于200名等。
逢進必考,不再招聘專職網格員
能不能選優配強綜合素質優良的社區工作者,直接影響著社區治理水平的高低。“16條”嚴格準入條件,明確社區工作者應具備的政治標準、宗旨觀念、職業素養和專業能力,對新入職人員除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外,新增“在具備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后,應在3年內取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等具體要求。
規范選任招聘方面,明確社區“兩委”專職成員按照有關規定產生,優先從優秀社區專職工作人員中選配;社區專職工作人員實行“逢進必考”原則,由縣級或市級統一組織公開招聘,其他任何部門(單位)不得在社區設立專崗和組織招聘。
優化隊伍結構方面,積極吸納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等優秀人才,原有招聘的在社區工作的專職網格員等專職人員,符合條件的可按照公開招聘規定,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為社區專職工作人員,各地不再招聘專職網格員。“今后,我省將逐步推動實現將專職網格員納入社區工作者隊伍一體化管理,強化走訪聯系服務居民工作,提升培育整合資源和為民服務水平。”江蘇省委社會工作部基層政權和社區治理處負責人解釋。
同時,江蘇暢通退出機制,明確“連續兩年考核不合格或者連續三年考核基本合格的”“因工作失職,造成居民群眾利益重大損失或者造成惡劣影響的”等6種退出情形。
江蘇省社會科學院共同富裕研究中心主任何雨說,“16條”對優進絀退作出專門部署,釋放了“能者上”“庸者下”鮮明信號,將充分調動社區工作者扎根基層、服務居民的積極性、主動性。進一步提升社區工作者的職業化、專業化水平,須將大批年輕人才不斷充實到社區工作者隊伍中,盡快改變當前社區工作者年齡過大、專業水平不高的現狀。
統一考評,每個社區配2名以上“全科社工”
為強化服務意識、激發干事創業精氣神,江蘇將統一扎口社區工作者考評,由縣級層面制定年度考核方案,街道(鄉鎮)統一組織實施,著力解決“干長干短一個樣、多干少干一個樣”等問題。同時嚴格借調管理,街道(鄉鎮)確需借調社區工作者,須經縣級黨委社會工作部門批準后,時間不超過6個月。
“街道(鄉鎮)可按年度或者季度統一組織實施考核,依據考核結果獎優罰劣、調整等級、續聘解聘,其他任何部門(單位)不得直接對社區工作者進行考核。”江蘇省委社會工作部基層政權和社區治理處負責人說。
對于社區工作者,既要嚴管,更要厚愛。“16條”提出用好容錯糾錯機制,對在應急處突等方面出現的工作失誤及程序瑕疵,按規定予以容錯糾錯;對所反映問題失實或受到誣告的,按規定進行澄清正名和回訪談心;對作出突出貢獻的社區工作者,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讓社區工作者放開手腳、敢為善為。
江蘇將健全省級示范培訓、市級重點培訓、縣級骨干培訓、街道(鄉鎮)全員培訓的分級培訓機制,對新入職社區工作者等建立“傳幫帶”培養機制,構建“頭雁領航、雁陣齊飛、雛雁成長”的人才培養格局。從今年起,省委社會工作部將每年舉辦農村和城市社區工作者示范培訓班,示范帶動各級開展培訓輪訓。江蘇還將推行“全科社工”服務模式,每個社區擁有2名以上“全科社工”。
薪酬有標準,擇優進入事業單位
社區工作者日常服務基層群眾,工作繁忙,但面臨收入待遇普遍不高、職業晉升通道不暢通等情況。
“16條”明確社區工作者平均薪酬原則上不低于上年度當地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水平,原則上由街道(鄉鎮)與社區工作者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全面落實“五險一金”待遇;探索推進社區工作者企業年金制度,有效解決退休后待遇保障問題;探索設立社區工作者關愛基金等舉措,對在社區工作滿一定年限、表現優異、成績突出的優秀社區工作者,給予物質和精神激勵,推動落實帶薪年休假、每年健康體檢、定期療休養等待遇。
為暢通晉升通道,江蘇將加大從優秀社區工作者中招錄(聘)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力度,推動各地按照每年拿出一定數量崗位、每個屆期統籌達到一定比例的原則,對在社區連續工作10年以上、任社區黨組織書記滿一屆、表現優秀的社區黨組織書記,可按規定擇優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其中特別優秀的,可進一步通過換屆選舉等選拔進街道(鄉鎮)領導班子。
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教授嚴新明認為,“16條”強化激勵保障,對社區工作者進一步加大關愛力度,政治上關心、生活上關懷、工作上支持,是在總結江蘇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經驗基礎上,讓社區工作者留得住、有奔頭的切實舉措。加強對社區工作者的全過程管理,特別是有效的選拔任用辦法、管理考核制度、容錯糾錯機制等,將進一步提振擔當作為、干事創業的精氣神,增強社區工作者的職業認同感和榮譽感。
各地將建立完善社區工作事項清單,由黨建引領基層治理協調機制嚴格實行準入管理和動態調整,省級層面制定黨建引領基層治理“為馬賦能”重點任務清單,統籌推動各方力量、資金、資源、項目下沉社區,讓社區工作者有更多時間和精力聚民心、強治理、優服務。(倪方方)
來源:新華日報·交匯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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