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出臺20條具體措施 強化數字經濟人才全鏈條保障
省人社廳5月23日出臺《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系統服務數字經濟發展若干措施》,從深化數字經濟人才發展機制創新、支持數字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推進數字經濟領域就業創業等方面提出20條具體措施,全力服務數字經濟發展。
建立事業編制人才“周轉池”
聚焦數字經濟重大創新平臺,《若干措施》明確,授權紫金山實驗室“自主引才、自主設崗、自主聘任、自主評價、自主定薪”,申報省級重大人才項目實行計劃“單列”。支持國家第三代半導體技術創新中心等國家級創新平臺建設。支持開源軟件、生物醫學大數據、信息高鐵綜合試驗裝置、空間信息綜合應用等重大創新平臺設立動態崗位,會同編制部門建立事業編制人才“周轉池”,建立引進急需緊缺人才綠色通道。
聚焦數字經濟龍頭企業、重點單位,支持數字經濟核心企業聯合高校院所高端人才實施基礎研究和關鍵技術攻關。建立關鍵核心技術事業單位人才特殊調配機制,推動人才跨領域、跨部門、跨區域一體化配置。貫通數字經濟領域產業、科技、人才項目評價支持,集成支持數字經濟科技攻關項目成果轉化。支持南京、無錫、蘇州等數字產業集中的地區圍繞軟件和信息服務、智能電網裝備、物聯網等國家先進制造業集群,爭創具有全球影響力的高能級載體平臺。
建立全省“數字工匠”培育庫
推動數字產業化與產業數字化齊頭并進,加快數字經濟和實體經濟的深度融合,開展數字經濟專業人才高級職稱評審認定,實施數字經濟卓越工程師知識更新培育項目,每年遴選培育1000名數字經濟領域優秀工程技術人才。
建立全省“數字工匠”培育庫,實施數字技能提升行動,建設集培訓、評價、選拔、使用、激勵于一體的數字技能人才培育機制,建設10個省級數字高技能人才專項實訓基地,培育20個數字技能領軍人才領辦的省級技能大師工作室。加強“智改數轉”企業分流從業人員就業幫扶,大力推廣“免申即享”經辦新模式,支持企業用于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
引進一批數字經濟人才
將數字經濟領域人才納入各類人才計劃支持范圍,夯實數字經濟發展的人才基礎。
擴大高端數字人才在國務院特殊津貼、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入選比例,卓越博士后計劃對數字經濟領域予以傾斜。鼓勵事業單位聘用的高端數字經濟人才實行市場化薪酬,在單位績效工資總量中“單列”,不受單位績效工資總量限制。建立急需緊缺數字經濟人才引進“揭榜掛帥”機制,多渠道推進用人單位與數字經濟人才精準對接,大力引進一批數字經濟青年科技人才、數字創客、數字技能人才。
將數字技能類職業(工種)納入政府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范圍,列入高技能人才培訓補貼緊缺型職業(工種)目錄,按規定給予培訓補貼。健全技能人才評價制度,建設數字產業、數字技能人才評價技術資源快速響應機制。支持企業結合生產經營特點和實際需要,自主確定數字技能類評價職業(工種)范圍,自主設置數字技能崗位等級,自主開發制定數字技能評價標準規范,自主運用評價辦法,自主開展數字技能人才評價。探索推進數字產業領域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與專業技術職稱有效銜接,探索開展數字經濟國際職業資格和職稱比照認定、數字技能類國(境)外職業技能比照認定。
多渠道發布數字經濟就業創業政策、職業供求狀況、工資指導價位等信息,促進自主就業、“副業創新”、多點執業等就業新業態發展,支持企業依法共享用工,對通過共享用工穩定職工隊伍的企業,按規定落實階段性降低失業、工傷保險費率和穩崗返還等政策。(黃紅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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