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發布整治商品過度包裝典型案例 涉及六地
人民網南京9月28日電 28日,江蘇市場監管部門對外發布了整治商品過度包裝典型案例,涉及無錫市濱湖區、徐州經開區、常州市武進區、淮安市清江浦區、鹽城市鹽都區、泰州市姜堰區。
案例如下:
一、無錫市濱湖區市場監管局糾正濱湖區營六鮮生食品百貨店銷售冰糖燕窩飲品包裝空隙率違反限制商品過度包裝強制性國家標準行為
無錫市濱湖區市場監管局在對濱湖區營六鮮生食品百貨店進行監督檢查時,發現當事人經營場所出樣銷售3盒標注凈含量“(560ml)70ml*8”、標稱生產廠家為鑫三揚藥業(廈門)有限公司,標價128元/盒的冰糖燕窩飲品。經委托無錫市計量測試院對上述冰糖燕窩飲品進行抽樣檢測,發現該商品包裝空隙率達72%,不符合《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國家標準關于“其他食品”產品包裝空隙率的規定要求。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有關禁止商品過度包裝的規定,構成了未遵守限制商品過度包裝強制性標準的行為。4月6日,濱湖區市場監管局依據《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條的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4月14日,執法人員對當事人整改情況進行“回頭看”檢查,發現當事人已將涉案商品下架處理并不再對外銷售。
二、徐州經開區市場監管局糾正麥德龍商業集團有限公司徐州開發區商場銷售冰糖燕窩飲品包裝空隙率違反限制商品過度包裝強制性國家標準行為
麥德龍商業集團有限公司徐州開發區商場銷售冰糖燕窩飲品,標稱生產廠家為廣東康富來藥業有限公司,凈含量70ml,銷售價是183元/盒,共8盒。經徐州市檢驗檢測中心檢測,該產品包裝空隙率達75%,不符合《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國家標準關于“其他食品”包裝空隙率的規定要求。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禁止過度包裝的規定,構成了未遵守限制商品過度包裝強制性標準的行為。7月25日,徐州經開區市場監管局依據《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條規定,責令立即改正。麥德龍商業集團有限公司總部對商品供貨商提出整改要求,產品供貨商目前已經完成整改,新版包裝檢驗合格。
三、常州市武進區市場監管局糾正常州市康惠保健品有限公司生產銷售鈣強化肉酥包裝空隙率違反限制商品過度包裝強制性國家標準行為
常州市康惠保健品有限公司生產銷售品牌名稱為陽湖人的鈣強化肉酥,凈含量240g,銷售價格58元/盒,共50盒。上述鈣強化肉酥在南通市市場監管局組織的食品和化妝品包裝計量抽查中,經南通市計量檢定測試所檢驗,包裝空隙率項目達66%,不符合《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國家標準關于“其他食品”包裝空隙率的規范要求。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禁止過度包裝的規定,構成了未遵守限制商品過度包裝強制性標準的行為。8月31日,武進區市場監管局依據《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條規定,責令立即改正。上述鈣強化肉酥已全部銷售完畢,未有庫存。經9月2日復查,該企業已聯系常州檢驗檢測標準認證研究院重新設計外包裝并送檢,檢測結果包裝空隙率為40%,符合國家標準的規范要求。
四、淮安市清江浦區市場監管局糾正淮安西園烤點食品有限公司生產銷售月餅包裝成本違反限制商品過度包裝強制性國家標準行為
淮安西園烤點食品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20日從無錫市銀湖印刷包裝廠以21元/個的單價購進“伴月圓”月餅包裝盒90個,以42元/個的單價購進“尊尚御品”月餅包裝盒50個,以31.5元/個的單價購進“金秋十五送祝福”月餅包裝盒50個。當事人將2022年8月20日至8月28日期間分批生產的散裝月餅,按月餅品種組合包裝成上述三款月餅禮盒對外銷售。三款月餅禮盒共銷售9盒,其中“伴月圓”售出4盒,銷售單價為128元/盒,其包裝成本占銷售價16.4%;“尊尚御品”禮盒售出2盒,銷售單價為188元/盒,其包裝成本占銷售價22.3%;“金秋十五送祝福”禮盒售出3盒,銷售單價為158元/盒,其包裝成本占銷售價19.9%,均不符合《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國家標準第1號修改單“銷售價格在100元以上的月餅……所有包裝的成本不超過產品銷售價格的15%”規定要求。
9月5日,清江浦區市場監管局依據《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條規定,責令當事人限期改正。經9月7日復查,上述三款包裝成本不符合國家標準的月餅禮盒均已下架。
五、鹽城市鹽都區市場監管局糾正江蘇普天同慶茶文化有限公司銷售月餅搭售、混合銷售其他商品違反《關于遏制“天價”月餅、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的公告》行為
江蘇普天同慶茶文化有限公司2022年8月25日銷售“謝裕大裕滿金秋”兩款月餅禮盒。其中,標價399元的禮盒內裝有月餅4塊和黃山毛峰、祁門紅茶各1盒;標價599元的禮盒內裝有月餅8塊和黃山毛峰、祁門紅茶各2盒。禮盒中月餅生產日期為2022年8月3日,禮盒中茶葉生產日期分別為2022年8月10日和8月13日。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不符合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關于遏制“天價”月餅、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中“經營者銷售盒裝月餅,不得以任何形式搭售其他商品;也不得以禮盒等形式將月餅同其他產品混合銷售”的要求。8月25日,鹽都區市場監管局依據《公告》對當事人的銷售行為進行了行政指導,責令其改正違反《公告》的銷售行為。經9月2日復查,以上2款禮盒均已下架。
六、泰州市姜堰區市場監管局糾正泰州葉仙堂茶葉有限公司生產銷售茶葉包裝空隙率違反限制商品過度包裝強制性國家標準行為
泰州葉仙堂茶葉有限公司生產銷售品牌為葉仙堂的白茶,凈含量200g,批號20210911,銷售價360元/盒。經檢測,該批次茶葉包裝空隙率達60%,不符合《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國家標準關于“其他食品”包裝空隙率的規定要求。當事人共生產上述包裝茶葉2批次,每批次20盒,現場有5盒尚未銷售。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禁止過度包裝的規定,構成了未遵守限制商品過度包裝強制性標準的行為。5月27日,姜堰區市場監管局依據《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條,責令其限期改正,并指導該企業規范其產品包裝行為。經5月30日復查,當事人已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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